關於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
關於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
依據中華民國 11 2 年 1 2 月 13 日 花蓮縣政府「 府文藝字第1120247621 號函 」 暨民法 59 條 、財團法人法,同意設立。
並經花蓮地方法院於112 年 12 月 25 日 公告及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,正式成立 財團法人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 。
本會以促進噶瑪蘭族文化發展和自主權利為宗旨,依有關法
令規定辦理 相關文化 業務 。
本會設董事長
1 人 董事 25 人 另置執行長 1 人 副執行長
1 人 會計由財務董事兼任 。
會址:970 花蓮市中美五街 73 巷 3 號
董事長 bauki angaw 潘朝成,電話 0911484956
執行長 楊功明,電話 0928570356、 03-8242112
2024/01/21,於花蓮縣豐濱鄉新社國小(二樓)舉行「財團法人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成立慶祝大會」。同時與宜蘭縣史館的《mai qaRapungus—當代噶瑪蘭人的生命紀實》新書發表會共同舉辦。